网络炒股放大网站 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被罚款 1.05 万元
发布日期:2024-08-30 22:25    点击次数: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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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被罚款 1.05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 年 4 月 17 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何振堂(19110052099),钟柱东(19110052089)向当事人林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检查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银滩路 15 号 101 室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真龙(娇子)、双喜(莲香)、双喜(硬经典 1906)等 26 个品种共计 865 条卷烟,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441901120482),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构成了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规行为。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 104925 元 10%的罚款 10492.5 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1900MABWNLNQ8F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林敏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烟处〔2024〕第113号违法行为类型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事实2024年4月17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何振堂(19110052099),钟柱东(19110052089)向当事人林敏出示证件,表明身份,依法检查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银滩路15号101室东莞市石碣新旺商贸店经营场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真龙(娇子)、双喜(莲香)、双喜(硬经典1906)等26个品种共计865条卷烟,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证号为:441901120482),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进货总额104925元10%的罚款10492.5元。罚款金额(万元)1.04900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00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4-08-02处罚机关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网络炒股放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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